線上娛樂城合法嗎?刑法揭開真相

在台灣經營或參與線上娛樂城屬於違法行為,根據《刑法》第 268 條規定,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或組織聚眾賭博者,將面臨法律制裁。因此,對於「娛樂城是合法的嗎?」這個問題,答案明確是否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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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明文禁止線上娛樂城

根據我國《刑法》第 268 條明確規定,任何人若意圖營利,提供賭博場所或組織群眾賭博,將處以 3 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。這項規定並未區分實體賭場或網路空間,只要經營者具有營利意圖,無論是透過通訊軟體或架設線上娛樂城網站,都將構成「圖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罪」。因此,在台灣經營或參與線上娛樂城均屬違法行為,民眾應避免參與或使用此類平台,以免觸犯刑法,遭受法律制裁。

  • 刑法第 268 條: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或組織群眾賭博,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。
  • 線上娛樂城經營違法:無論透過通訊軟體或架設網站,只要有營利意圖,均構成刑法第 268 條之罪。
  • 民眾應避免參與:參與線上娛樂城屬違法行為,民眾應避免參與或使用此類平台,以免觸法。

「TU娛樂城」網站非法經營遭警方逮捕

今年6月,警方針對「TU娛樂城」網站進行掃蕩,逮捕了21名成員。然而,部分成員仍不死心,利用臉書直播持續拉客。一名吳姓男子找來徐姓男子和洪姓女子擔任直播主,高調「線上報牌」,吸引上萬名賭客觀看,成為「萬人大台」。警方調查發現,該直播平台今年收到的賭金高達3000萬元以上。警方日前再次收網,逮捕了3名嫌犯。檢方調查後,依賭博罪嫌將全案起訴。

根據《刑法》第266條規定,經營賭博場所或主持賭博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。而參與賭博者,則處10萬元以下罰金。因此,「TU娛樂城」網站的經營者和參與賭博的賭客都觸犯了《刑法》,將面臨刑事責任。

  • 警方已逮捕「TU娛樂城」網站的21名成員,並起訴3名利用臉書直播拉客的嫌犯。
  • 根據《刑法》第266條規定,經營賭博場所或主持賭博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。
  • 參與賭博者,則處10萬元以下罰金。
  • 娛樂城是合法的嗎?

    娛樂城是合法的嗎?.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

    線上賭博的刑法規範

    刑法第266條規定:「以賭博為常業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此條文所稱之「賭博」,係指以金錢或其他財物為賭注,進行具有輸贏之遊戲或競賽行為。而刑法第268條則規定: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金。」此條文所稱之「公共場所」,係指不特定或多數人所共用之場所;「公眾得出入之場所」,則係指雖非公共場所,但公眾得自由出入之場所。

    綜上所述,刑法對於實體賭博行為之禁止,係基於維護公序良俗之考量。網路賭博行為是否也適用於刑法之禁止規定,實務上見解不一。有見解認為,網路賭博行為與實體賭博行為具有相同之本質,應適用刑法之禁止規定。另有見解則認為,網路賭博行為係透過網路進行,與實體賭博行為有別,不應適用刑法之禁止規定。此爭議尚待最高法院之統一見解。

    線上賭博的刑法規範
    條文 行為 刑責
    刑法第266條 以賭博為常業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
    刑法第268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金

    線上娛樂城是否構成賭博罪

    線上娛樂城遊戲是否構成賭博罪,取決於遊戲的性質。根據刑法第266條第1項規定,賭博罪是指「以財物為賭注,約定勝負,而得財物者」。若玩家透過網路進行博弈遊戲,獲得可兌換金錢或實物的虛擬財產,由於此行為會對社會秩序產生實質影響,將構成賭博罪。

    例如,某線上賭博網站提供玩家進行老虎機、百家樂等博弈遊戲,玩家透過儲值或購買虛擬貨幣進行遊戲。若玩家在遊戲中獲得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,可以按一定比例兌換成實際金錢,則此行為即構成賭博罪。這是因為虛擬貨幣具有與實體貨幣相似的經濟價值,玩家透過博弈遊戲獲得虛擬貨幣,等同於獲得可兌換金錢的財物,符合賭博罪的構成要件。

    此外,線上娛樂城遊戲中常見的「積分制」或「點數制」也可能構成賭博罪。若玩家透過遊戲累積積分或點數,可以兌換成虛擬物品、遊戲道具或其他具有經濟價值的物品,則此行為也可能被認定為賭博罪。這是因為這些虛擬物品或遊戲道具具有變現的可能,玩家透過博弈遊戲獲得這些物品,等同於獲得可兌換金錢或實物的財物。

    因此,玩家在參與線上娛樂城遊戲時,應注意遊戲的性質,避免參與涉及金錢或實物兌換的博弈遊戲,以免觸犯賭博罪。若有疑問,建議諮詢專業法律人士,以釐清遊戲是否構成賭博罪。

    線上百家樂的法律風險

    過去,刑法第266條第2項僅將「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」賭博財物者,才構成犯罪。由於網路空間不屬於公共場所,因此線上百家樂並未被視為犯罪。然而,隨著網路賭博的盛行,為遏止其對社會造成的危害,立法院於110年12月28日三讀修正刑法第266條第2項,將「網路簽賭」和「線上博奕」明確納入賭博罪的處罰範圍。

    修正後的刑法第266條第2項規定:「以電腦網路或其他電子通訊設備,供人簽賭或從事其他賭博行為,或利用電腦網路或其他電子通訊設備參與賭博行為者,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    因此,在現行法律下,參與線上百家樂等網路賭博行為已構成犯罪,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金。值得注意的是,即使是單純參與線上百家樂的玩家,也可能面臨法律責任,因此民眾在參與網路賭博時,應謹慎評估法律風險,避免觸法。

    此外,除了刑事責任外,參與線上百家樂也可能面臨其他法律風險,例如:洗錢防制法、金融犯罪防制法等。因此,民眾在參與線上百家樂等網路賭博時,務必遵守相關法律規定,避免因一時貪念而觸法,造成自身權益受損。

    可以參考 娛樂城是合法的嗎?

    結論:娛樂城是合法的嗎?

    綜上所述,根據台灣現行法律,無論是線上或實體賭博,經營或參與獲利目的的娛樂城活動均屬違法行為。民眾應謹慎避免接觸這些平台,以免觸犯刑法。儘管網路賭博的法律規範仍在演進中,但對於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的行為,刑法已明確禁止,並將適用於網路空間。因此,在台灣,娛樂城並非合法的娛樂管道,民眾應選擇其他正當休閒娛樂活動。

    娛樂城是合法的嗎? 常見問題快速FAQ

    「TU娛樂城」會被抓嗎?

    根據新聞報導,「TU娛樂城」近期曾因違法賭博而被警方逮捕。民眾參與線上娛樂城活動,應注意自身行為是否觸法,以免遭到法律制裁。

    台灣線上賭博合法嗎?

    目前在我國,實體世界的賭博行為仍受到刑法禁止,網路上的賭博行為近年來也納入刑法規範。民眾應避免參與線上賭博活動,以免觸法。

    玩娛樂城算賭博罪嗎?

    線上娛樂城的遊戲性質決定是否構成賭博罪。若遊戲涉及使用虛擬財產博弈,且可兌換金錢或實物,將被視為賭博行為,觸犯賭博罪。民眾應謹慎參與此類活動。